发布者: 发布时间:2022-10-31 08:16:21 点击数:
1. 下列部位应设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与事故排风装置,报警装置应与相应事故排风机连锁:
1) 甲类火灾危险生产气体入口室。
2) 管廊,上、下技术夹层或技术夹道内有可燃气体管道易积聚处。
3) 洁净室内使用可燃气体处。
2. 可燃气体管道应设下列安全措施:
1) 接至用气设备支管与放散管,应设置阻火器。
2) 引至室外放散管,应设防雷保护设施。
3) 应设导除静电接地设施。
3. 氧气管道应设下列安全技术措施:
1) 管道及其阀门、附件应经严格脱脂处理。
2) 应设导除静电接地设施。
4. 气体管道应按不同介质设明显标识。
5. 各种气瓶库应集中设置在洁净厂房外。当日用气量不超过1瓶时,气瓶可设置在洁净室内,但必须采取不积尘与易于清洁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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